[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資格]
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報考資格限制?
無台灣國籍的司機不能報考,最多就是考到職業駕照,所以很多只持有工作証的外國人就不能開計程車了,因爲沒有報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的資格,另外有重大案件的,在交通大隊櫃台報考時,良民證審查若有下列案底,就連考都不能考了。
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7條第1項,曾犯故意殺人、搶劫、搶奪、強盜、恐嚇取財、擄人勒贖或刑法第184條:
損壞軌道、燈塔、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、電車或其他供水、陸、空公眾
運輸之舟、車、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因而致前項之舟、車、航空機傾覆或破壞者,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。
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第185條:第 185 條-損壞或壅塞陸路、水路、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第221條至第229條:221:對於男女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第 229 條: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偶,而聽從其為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4條至第27條:第二十四條(雛妓)以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詐術、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,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應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。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應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收受、藏匿前三項被害人或使之隱避者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為前項行為之媒介者,亦同。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四項及第五項之未遂犯罰之。